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 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但是微信公众号怎么保护呢?看着是李逵,其实是李鬼,山寨号滋生现象一直让不少微信号运营者头疼不已。李鬼们借助微信大号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注册相似的名称故意制造混淆,希望通过微信名称搜索坐收红利。
例:关爱八卦成长协会
“关八”自2015年7月起不断投诉侵权账号,当时几乎已消除了所有干扰项,可是山寨号像是韭菜一样割不尽,如今若再搜索“关爱八卦”,依然会冒出一些名称、头像类似的微信号,比如“关爱八卦成长”、“关爱八卦成长大会”等。
对于这种抄袭和擦边球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去保护我们的权益呢? 
注册商标可能是唯一长效的解决办法
2014年12月25日,微信团队发布对微信认证名的规则调整。调整后:
1. 微信认证命名即使没有商标,也无需再加公司名称或简称,比如腾讯公司的公众号“全民飞机大战”,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命名“腾讯飞机大战”才能通过认证;
2. 新注册公众账号名称将不能与取得微信认证的账号重名,也就是说,认证后的账号昵称不能重复使用,未认证的名称可以出现多个(而很多现存的同名且认证账号,则是由于注册时间早)。
按照规则,微信公众平台暂不会处理已同名的公众账号,但是经微信认证的公号所有者如果来微信公众平台投诉,或者未认证账号被已认证账号侵犯合法权益而投诉,只要提供权利资料完全且核实无误的,被投诉帐号将会按侵权帐号进行注销或者封号处理。
而对于搜索排序,这份官方声明中也有提及:“目前微信公众帐号的排名是随机自动排序,暂时无法手动干预,请您以微信页面的实际排名为准。”但有运营者猜测,搜索排序可能与粉丝、认证、活跃度、运营时间等因素有关。
名称的独占权利法律上确实是靠商标来保护的,一般个人订阅号、企业号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同时,由于商标从申请到注册需要一年多的时间,商标在申请阶段不受保护,仿冒者有可能会在空档期出现,但这种情况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几乎无解,只能让平台来保护。
建议各位运营者: 1. 尽早对公众号侵权问题提高警惕,公众号名称、ID尽量固定,提醒粉丝正确关注; 2. 在创建账号早期申请认证,以防账号名称被抢认证;
3. 尽早申请商标注册,以便日后遇到名称侵权时依法维权;
4. 在注册商标的空档期,如果被侵犯合法权益,主动到公众平台的侵权投诉入口进行投诉,据此前发布的微信认证命名规则认证,经核实后,腾讯官方会对侵权账号进行强制改名或封号等处理;
5. 对于粉丝基数庞大,追随者众多而又无暇时常手动举报的运营者,或许可以考虑招聘专人进行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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