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注册外国商标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在各个国家逐一申请(欧盟可以当一个国家注册);第二种是在中国商标局国际处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方式,向各个国家延伸。两种方式都有各有优势,直接在该国家申请,速度快,商标独立,无须要求一定在中国首先注册,相对来说比马德里的申请方式费用要高一些。通过马德里的申请方式,最大的好处是费用低,但必须先在中国注册,如果中国商标无效,其它国家的商标也会失效。
1、概述
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由成员国(中国是成员国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本国商标主管机关向设在西班牙马德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的,可以同时在除申请人所在国之外的其他成员国要求取得领土延伸保护的商标注册申请。目的是可以使国内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向一个中央主管部门,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或法语),提出一次注册申请,在多个国家得到商标保护。
2、申请条件
a、在缔约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
b、在缔约国有住所
c、拥有缔约国国籍
另外,如果是向《协定》里的成员国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必须是在其原属国已经注册或已初步审定的商标。而向《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可以是以注册的、已审定的、或已申请的商标。
3、特点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中国向外国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特点:
1、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已经初步审定或已申请注册的商标。
2、它具有省钱、省时、省事等优点。从费用金额上看,国际注册费大大低于逐一国家注册。申请人在12个月或18个月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个有关国家得到保护的情况。
4、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应通过我司向国际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国内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官方出具的申请文件证明)复印件一份、相应数量的图样。
5、程序
中国商标局阶段
申请 (提交申请文件及申请费用,收到费用后发收费通知书)
↓
材料是否齐备 (齐备 递交国际局)
(不齐备国家商标局收到材料后二十天后通知申请人并要求
在发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将材料补齐,后递交国际局)
↓
国际局阶段 (齐备且材料正确无误核准注册)
审查材料 (不齐备且材料不正确国际局通知国家商标局,国家局收到通
知后二十天后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在发通知书后二十天内将材料补齐)
(齐备且材料商品类别或名称不正确,国际局向国家商标局提
出修改建议,若国家局同意修改,则在收到建议之日起的二十
天内函告申请人或代理组织,并要求申请人在国际局建议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补缴就缴的附加注册费)
登记处 (国际局只是实行登记,未进实质审核,只需四个月左右)
↓
进入各国国家阶级(进行实质审核,整个申请过程下来大约要十二至十八个月左右)
6、成员国
1)、53个《协定》成员国分别是: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德国*、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亚、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古巴*、埃及、西班牙*、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拉托维亚*、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洛哥*、摩纳哥*、蒙古*、乌兹别克斯坦、荷兰* 、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共和国*、罗马尼亚*、瑞士*、圣马力诺、塔吉克斯坦、斯洛伐克*、乌克兰*、斯洛文尼亚*、越南、苏丹、塞拉利昂*、莫桑比克*、斯威士兰*、不丹*、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肯尼亚*、莱索托*、塞浦路斯*(其中标*号者即是协定成员国又是议定书成员国)。
2)、20个《议定书》成员国是:
丹麦、芬兰、挪威、英国、瑞典、冰岛、立陶宛、日本、新加坡、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爱沙尼亚、乔治亚、希腊、爱尔兰、韩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赞比亚、美国。
马德里商标注册费用构成比较复杂,确定了注册哪些国家,我们再报价会准确一点。